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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章 护崽的爸妈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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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爸爸妈妈是二婚,准确的说,他爸爸明建华之前结过婚,还有一个儿子。

在那个年代,有城市户口和正式工作的明建华虽然长得不怎么样,但也是个香饽饽。

他这人老实憨厚,脾气随和,但就是有一点,拿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颜控,就想找个漂亮身材好的媳妇。

经人介绍认识了农村来的孟翠玲,孟翠玲长得是真漂亮,家里也是真穷,明建华能看上她,她自然是没有不愿意的,俩人很快就结婚生子。

孟翠玲家里虽穷,也没念过多少书,却是个有野心有本事的女人,跟明建华结婚后家里的大事小情也都是她说了算。

她瞅准机会做服装生意,从进货摆摊开始,明建华把家里的所有钱都拿出来支持她,后来更是辞职和她一起做夫妻店。

夫妻俩就这么发了家,后来还成立了服装公司,挣了不少钱。

人有了钱就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满足,女强人孟翠玲觉得和胸无大志,没有上进心的明建华越来越没有共同语言。

明建华挽留过,但是孟翠玲要离婚的想法很坚定,两人最终算是和平分手,公司和儿子明辉归孟翠玲,存款和房子归明建华。

离婚后,拿着大把钱的明建华拒绝了亲戚朋友找他合伙做生意,或是让他投资炒股的建议。

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和太大上进心的他,将钱都变成了房子和商铺,结果也算歪打正着,房子和商铺的价格一路飙升。

不过他也没打算卖,而是都租了出去,每个月拿到的租金已经能让他过上很舒服的日子。

叶文雅,原名叶招娣,来自渝川的一个偏僻农村,家里是极为“传统”

的三个娣一个耀祖的组合,她是三个娣里面最小的招娣。

可能是天生反骨,从小在“女人天生就是伺候男人的,女孩不算香火,生男孩才算,一个女人最大的价值就是嫁出去换彩礼帮扶娘家…诸如此类的洗脑中,叶招娣没有被洗脑。

反而从小就下定决心要脱离这个恶心的原生家庭,脱离这个恶心的所谓家乡。

她才不要像她的两个姐姐还有村里很多的女性一样,从小在家除了干活就是干活。

,!

长大后外出打工将所有的工资都上交给家里,最后再被“嫁”

给一个恶心的男人换彩礼,一辈子就这么悲惨的过去。

于是,叶招娣在她初中毕业,家里就打算将她嫁给一个大她二十岁的男人换彩礼时,直接拿着身份证跑了。

因为没成年,正规的厂都不要她,只能去些工资很低的小厂做工,吃了不少苦,但是她不后悔。

后来,十九的叶招娣遇到了大她十二岁,长相平平,但是温柔憨厚的明建华,而且他很有钱,这点很重要。

叶招娣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么,也知道自己能拿捏住这个有钱又老实的男人,便主动出击。

明建华这个颜控哪儿抵挡的住青春,漂亮,可爱的叶招娣,很快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。

二人闪婚,叶招娣改名叶文雅,在二十岁时生下了明瑜,自此,过上了衣食无忧,穿金戴银,老公听话的日子,改变了自己的命运。

叶文雅和娘家断绝了关系,想要钱?一分没有!

不管他们怎么闹,她都不理,闹得烦了就报警,搞得叶家对她也没招儿。

她这种“六亲不认”

的做法,再加上她小明建华十二岁,长相妖艳又:()离谱!

谁说我老婆贪慕虚荣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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