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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
吴锦三身边供着几碟池县常见的果子点心,慢悠悠烧着纸钱,懒洋洋地说:「我都听小丁兄弟说了,他不想回家,就给他找个新家罢。
」
紫袖在墓前略作祭拜,吴锦三打量着他,仍慢悠悠道:「心里记得就是,别怪自己。
」
紫袖料想他从丁曦那里听说了些,便也不遮掩,直白说道:「我虽在京城,却没能照顾好白霜,枉自听他叫一声哥。
」
「白霜太年轻了。
」吴锦三道,「在这种地方,有些错犯不得。
」
紫袖像被大棒敲了一记,隐约有些懵,半天才说:「三哥说得对,有些错当真犯不得。
」
两人相对沉默片刻,紫袖想起一件事来,便对他道:「我见过吴二哥了,还同他以命相搏,最后是我赢。
」
「斗来斗去的事别告诉我,白霜也不爱听。
」吴锦三面不改色道,「下回见着老大,你们单独说去。
」
紫袖朝他行了一礼,转身要走,却被吴锦三叫住道:「喂,剑呢?」他这才想起手中拿的已不是常明剑了,便答道:「叫人砍崩了。
」
吴锦三诧异道:「谁这么狠?」紫袖自然回想起千帆院外与金错春一战,被他折断常明剑的一幕犹在眼前,口中却告罪道:「实是我技不如人。
」
吴锦三撇嘴道:「若是连你也打不过,这人砍坏一把剑,也不算难事。
」随即十分豁达起来,「罢了,不过是把剑,都是唬人的。
常明常明,凡尘俗世中,哪里当真能够常明了。
」
紫袖接连赔了数次不是,又问:「三哥,常明剑当初从何处得来?」
吴锦三看着白霜的墓碑,长叹一声,笑眯眯地道:「三哥小时候,遇着过一个小伙伴。
模样那叫一个好,一对短枪耍得极漂亮,就是犟得很——他伤得那么重,创口生蛆也忍着一声不吭,竟不睬我。
」他啧啧赞叹,朝着紫袖挤挤眼睛,「三哥是甚么人?死缠烂打,偏要和他结交,那剑就是后来从他那里讨的。
」
紫袖心知这小伙伴便是少年的金错春了,与他相遇之时,说不准也是在为千帆院卖命。
一边听着,便又赔罪,吴锦三却道:「不打紧,是他自己不要了;那对枪也毁了,他嫌不够霸道,自有新兵刃可学。
」他对着虚空笑道,「人太要强,就没了趣味。
原本能做个伴,可惜走散了,也不知去了哪里。
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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