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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峻还没下过水,有些胆小,它尝试的把爪子放在水里。
爪子踩下去,淤泥是软的,爪子上面沾满淤泥,它忍不住抖抖爪子。
四只爪子都进入水里之后,一边走一边抖。
这时候看见一只小龙虾,兴奋的朝对方扑过去。
太用力半个身子都陷入泥坑里面。
陆思哲见状,立刻把它抱出来。
「你去岸上吧,帮我把小龙虾抓桶里面。
」
这时候玄夜也把木桶叼回来了,岸上有不少陆思哲扔上去的小龙虾。
本来落峻因为自己还没帮上忙,还有些失落。
听见陆思哲这么说,立刻又高兴起来。
屁颠屁颠的跑去把小龙虾叼进桶里。
白凌风抓小龙虾的方式就很简单粗暴。
发现小龙虾,稍微用点灵力,爪子一拍,找好角度,对方就被拍到岸上。
这样算下来,他的速度最快的。
毕方瞅准水里的龙虾,直接冲到水里,不多时,爪子上就紧紧的抓到了一只,直接扔到木桶。
二狗有些羡慕:「哥哥,你养的宠物都好棒。
」
陆思哲笑笑:「他们都很乖,不过你不能叫我哥哥,要叫叔叔。
」
他叫张屠户是张,二狗子是张屠户的孙子。
二狗子忍不住道:「可是哥哥你长得好看,根本不像是叔叔。
」
落日的馀晖,透过树叶的缝隙,斑驳地洒落在对方的脸上。
那柔和的光线仿佛给那张俊美的脸庞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,使得他的轮廓更加分明。
他的嘴唇微微上扬,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,整个人都散发出一种温润而通透的气息。
尽管身上穿着的也是普通的粗布麻衣,但不知为何,却比其他人多了几分与众不同的气质。
这种气质难以言喻,就好像他身上有一种独特的魅力,让人无法忽视。
二狗子形容不出来,但是他觉得陆思哲就是好看。
他有个小叔叔,长得五大三粗,感觉有这个哥哥两个宽了。
在他的心里长得好看都叫哥哥,长得不好看的才叫叔叔。
白凌风不经意的看了一眼二狗子。
小屁孩的眼光还挺不错。
下一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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