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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现在,她已嫁作他人妇,和霍渊过起了没羞没臊的日子。
话又说回来,既是新婚夫妇,两人却已有半个月没见面。
年后,辽东匪患横行,霍渊整军,带着五千轻骑前往剿匪。
霍渊不放心她,一日三封飞鸽传书,连她每日做什么、进多少食都要知道的一清二楚。
沈初梨闲不住,别的姑娘都学琴棋书画,她不,她上午跑去赛龙舟,下午在京城街头舞狮子,晚上组队踢马球。
结果一脚踢到路人金牙上,把脚踢骨折了。
急得霍渊浴血杀敌时,就想策马赶回京。
还好有魏绍这个大冤种,他快马加鞭赶回来,亲眼见沈初梨没事才放心。
回来时,还带了霍渊缴获的战利品——
一只会说人语的绿头大鸟。
魏绍介绍,它叫‘鹦鹉’,能学人语,看到沈初梨就扑腾翅膀,尖细的声音有模有样,“阿~梨~本王想你了。”
听得沈初梨瞬间睁大眼睛,又惊又喜,给它起名:绿豆。
她终于明白,原来嫁给对的人,哪怕远隔万里,也会被放在心尖尖上。
嫁给错的人,纵然就在身边,也如隔山海。
她发觉,霍渊不再像前世那般冷冰冰,自已也不再畏惧逃避他。
这个男人,好像有在刻意的,一点点渗入她的生命。
嘿嘿~
霍渊离开的第十四天,想他,想他,想他。
。
。
可沈初梨躺在榻上,不经意瞥见铜镜里的自已,犯愁了。
——她这人性子泼、心眼小、睚眦必报不吃亏、作天又作地,不是惹麻烦就是在惹麻烦的路上。
所以,这么闹腾的自已,时间久了,霍渊该不会嫌弃休了她吧?!
好在,她长得还算不错,只是——以色侍他人,能得几时好?
何况,霍渊什么样的绝色美人没见过?他一眼也没多看啊!
这说明,他不注重美色,这点她就没优势了。
所以,为了不早早被休,她得抓紧找点事做,起码不给霍渊拖后腿!
指尖拂过鬓边木簪,她眼睛一亮。
她会医术啊!
!
还有那家捡漏盘下来的医馆,昨儿个不是修葺好了吗?
上辈子她太蠢,这辈子,一定要帮助好多好多人。
是也!
一下找到目标后,沈初梨整个人干劲十足。
等她‘大闹天宫’后,拉上温胭,医馆开起来,大干特干一番!
她要成为,京城第一女医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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