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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(第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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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今晚来家吃饭吧!”

金玲说:“我今天找满爹买了一只野兔,还是活着的哪,你来帮我杀兔子,我不敢杀生。”

“好啊!”

我兴奋地说。

我来苏西乡三个月,吃来吃去,吃不腻的就是野兔肉。

茶油红烧的野兔肉,天下美味。

当然,红烧也好,炖汤也好,做得最好的还是金玲,她把野兔肉那股骚味处理得干净完整,这在整个苏西乡,还没有那个女人能做到,即便是食堂的老王,也没有办法做到。

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金玲的邀请,金玲抿嘴一笑,收拾好碗筷轻飘飘出了门。

出门时回头一笑说:“陈秘书,姐给你打点好酒回去喝。”

我笑哈哈地点了点头。

这个小媳妇漂亮,话不多,做事还勤快,是我来苏西乡比较正式接触的第二个女性,认识她是因为老李叫她来帮我收购猴头菇。

比起像未熟的柿子一样青涩的柳红艳,金玲就像熟透的水蜜桃,让人无限遐想。

柳红艳是我最信任的朋友,我从来没有把她当做是个可以亲近的人,不仅是因为她的青涩,关键是郑刚,这个经常从腰间解下枪套摆放在我面前的男人,从我一来,就充满了敌意。

日暮西山,我准备去金玲家。

我突然感觉今晚有些激动,这种莫名的激动似乎在我与吴倩间出现过,是当我把吴倩的衣服脱下来,我看到她白腻光滑的酮体时的激动。

我希望今夜会有什么事出现……

第14章金玲的诱惑

出门时我把姨留在我这里的一盒化妆品带上了。

姨在我卖了第一车猴头菇后来过几次,在我这里住了几天。

走的时候没把她的化妆品带走,我打电话告诉她时,姨开玩笑说,要是我看上了那家的姑娘媳妇,就把它当礼物送人。

想不到现在还真的派上了用场。

出门沿着一条土路走了一里多,又爬过一座小山包,拐过一座茶园,跨过一座摇摇晃晃的小木桥,看到绿树掩映的金玲家窗户里透出来的温柔的灯光。

还没敲门,金玲就像知道我来了一样拉开了门,把我迎进了屋。

屋里布置得很淡雅,看着让人很舒服。

一张小小的桌子上摆放着白色酒盅,两双筷子,一瓶颜色看着红兮兮的稻谷烧酒。

金玲招呼我坐好,她进厨房端出来几碗菜,其中就有一盆飘着浓香的野兔肉。

我突然记起她要我来帮忙杀兔子,我连忙说:“嫂子,兔子谁杀的啊?”

金玲抿嘴一笑说:“等你来杀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的吃,我自己杀了。”

我说:“你不是怕杀生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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