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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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稚九觉得虽然是狗先想吃她的,可稚九是个善良的坏人,所以她可以谅解一切想害她的人或者狗。

当然首要条件是他们已经死透了,对她构不成威胁。

所以说无知真的要不得的,如果此时此刻在这屋里是高等智慧生物,比如人!

在看到刚刚那个死狗的凄惨又诡异不科学的死法,即便脑子还没反应过来,趋利避害的本能也会促使他们对稚九避之不及,逃之夭夭。

可是偏偏这几只土狗智商捉急,被饿的连生物本能也没有,依然不怕死的前赴后继,向稚九冲来。

「跪安吧」稚九声音柔和的向它们甩手。

一股王八之气奔腾而过。

左手上滴滴答答的血液,雨露均沾的撒在它们身上。

……几乎顷刻间,剩下的几条狗和上一条出头狗一样,倒地不起,身体速度腐烂干扁。

虽然稚九一向很不靠谱,但她的血液却非常靠谱。

从来不掉链子,滴血致命,屡试不爽。

啧啧,成语说的辣么好,我果然是个文化酱。

稚九舔了舔干燥的嘴唇,抬手将被狗嘴撕开的皮贴回原处。

对着伤口一点一点的舔舐着。

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结疤。

稚九撕开疤痕,在鲜嫩的伤口上继续舔,反覆了几次后原本骇人的伤口恢复如初,完全看不出一丝痕迹。

稚九的血能够催熟植物,还能杀人,如同电影里的吸血鬼一般。

而她的唾液能加速伤口愈合。

说来稚九有个很曲折离奇的身世。

在一个月黑风高万物萧瑟的杀人放火夜。

稚九被她的便宜老爸给捡到了。

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,少年失意隐居在小村庄当医生的便宜老爸,将尚在襁褓中的稚九领养了。

然后在稚九10岁的时候发现了她的血液能够催熟植物,并且对于极为珍稀的药材,稚九的血液似乎更能发挥作用。

于是稚九那个便宜老爸就走上了开挂人生。

倒卖药材,有了黑金卡,出任了CEO,走上了人生巅峰。

可是他贪心又胆小。

因为害怕别人会知道她的存在,把她拘在乡下的的一栋别墅里,从不让她见外人。

然后在稚九14岁那年发现他们血型相同后。

稚九那短命老爸居然丧心病狂的想要和稚九换血,让他也拥有稚九那样神奇的血。

在她便宜老爸看来,换了血虽然稚九是必死无疑,可是他却再也不用担心稚九会不受他掌控。

也不用担心稚九会被人抢走。

然后啊,咳咳,稚九那便宜老爸就从活生生的人,变成了干扁扁的尸。

呜呜,她应该哭的毕竟虽然便宜老爸对稚九没感情,也从来不和稚九说话,打心眼儿里把稚九当妖怪,可生活上却从来不会亏了她。

从小到大除了有事没事喜欢抽她的血,不让她出门,也不让她上学外,确实对她连句重话也不曾说过。

生活用具样样按千金大小姐的标准来,要什么给什么,还给稚九配专职保姆,职业家教,天南地北的等等……

确实算不错了。

所以稚九应该哭的,可是她真的哭不出来,她只是很理智的处理现场。

将短命老爸拖进他的实验室,给他换上他的白褂子,放倒他的酒精,擦拭她的指纹。

制造了她不在场的证据后,一把火烧了他的实验室。

火烧的很旺,便宜老爸是孤儿,没什么亲人,在村子虽然治好过许多人,但是没有亲人就是没人会真心待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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