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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2章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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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来临之时,季辞领到了生平第一份报酬。

不多,400元,一半给阿玛留作家用,一半去镇上买了给程老师的回礼。

傻丫头也有份,藏银镶的绿松石手链,品质一般,聊表心意。

加上他去山上挖的虫草,一股脑寄去了北京。

这次回信来得更快,小姑娘将那条破链子夸上了天,说「看起来像咬碎的蓝色巧克力糖,甜甜的」。

什么傻话,他明明在信里解释过,裂痕越多代表品质越差,等长大了再给她买更好的。

她还甜上了。

傻。

程老师的回信,则带给他一个意料之外的好消息——她帮他报名了全国生物奥赛,邀请他暑假去一趟北京,备考参赛。

奥赛是什么,季辞其实一直没搞明白,他只知道,程老师寄给他的书他看完了,卷子也做完了,没觉得困难,还挺好玩的。

程老师说,这就叫天赋。

有点苦恼,他怎么又多出来一个天赋。

景区主管也说他有骑马的天赋,让他暑假一定要去全职上班……没办法,他必须二选其一。

最终季辞放弃了赚钱,他十分想念北京。

他自己也没想到,居然北京还能给他留下一点想头,明明是噩梦一样的地方,他从北京回来之后再也吃不了橘子。

但程家给他留下的印迹,居然比那该死的浴缸还要深。

他现在只要看到来自北京的信件就开心,会想起风雪天戴的毛领帽,程老师做的辣子鸡,还有阴云密布的天空下,某只小蠢熊吧嗒着嘴,忽然馋起了蜂蜜,跑去冰箱挖来一整勺,非要和他分着吃。

北京是甜味的。

那年之后的每一个寒暑假,季辞都在程老师家度过。

他在生物方面的天赋,甚至超出了程敏华的预期,只经历过两年集训,便已拿到了全国第一。

这两年也让季辞彻底融入了程家,程敏华叫他「老三」,傻丫头叫他「三哥」,他终于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。

虽然每年只有几个月,但妈妈和妹妹都很爱他。

他也很爱她们。

对妹妹的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,季辞已经记不清了。

也许从第一天起,他对傻丫头的情感就不太纯粹。

在那个天寒地冻的夜晚,她取下自己的手套,套在他冻僵的手上。

从那天起,他对她的心态就是:我的。

我的妹妹。

我的小傻熊。

只能是属于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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